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加強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
稅總發〔20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進一步加強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切實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
深刻理解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性。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事關和諧社會建設,事關政府職能轉變,事關稅收事業科學發展,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現實需要,是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的重要內容,是堅持依法行政、營造良好稅收環境的具體體現。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有利于激發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有利于構建和諧征納關系,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提高納稅服務能力和踐行以人為本的理念,對于進一步深化納稅服務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納稅人是市場經濟的主體,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社會進步的主要推動者,也是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貢獻者。各級稅務機關務必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實轉變思想,把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作為稅收法律關系的基本準則,始終把尊重和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作為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法定義務,全面理解和掌握納稅人每一項法定權利的內涵和實質,在實際工作中依法有效地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高效推進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納稅人的法治意識、權利主體意識不斷增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不斷提高。然而,由于長期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部分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思想觀念還沒有從監督管理向服務管理轉變,制度性侵權問題仍然存在,個性侵權問題時有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稅收和諧關系的建立和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提高。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加強對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推進納稅人權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納稅人權益保護的制度和機制,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規范稅收執法,強化執法監督,暢通救濟渠道,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有效開展納稅服務,著力優化辦稅流程,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營造公平、公正、和諧的稅收環境,努力形成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和諧社會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措施,夯實納稅人權益保護基礎
。ㄒ唬┩七M辦稅公開,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
推行陽光行政。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通過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納稅服務熱線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稅收政策與辦稅流程、服務時限與承諾、行政審批事項、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欠稅公告、稅款核定、行政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及時更新、細化公開內容,豐富公開形式,保證辦稅公開的廣泛性和有效性,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
加強稅法宣傳和納稅咨詢。做好稅法宣傳和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宣傳工作,提升納稅人的維權意識。規范宣傳內容,依托12366稅收業務知識庫,統一稅法宣傳和納稅咨詢口徑,確保宣傳和咨詢內容的準確權威、更新及時、口徑統一、指向明確。以納稅人咨詢數據分析為基礎,針對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經濟類型納稅人的需求差異,確定宣傳和咨詢的策略與渠道,推行個性化稅法宣傳和咨詢服務。
加強稅收政策解讀。嚴格執行稅收政策文件與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布”的制度,幫助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準確理解和執行稅收政策。注意解讀稿語言文字的通俗易懂,清楚解釋文件出臺的背景意義、文件內容的重點、理解的難點、新舊政策變化的對比銜接和操作落實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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